我人生中每一個求學階段,都在幫人家寫作文, 人家不想做的,我撿來做,所以人緣超好, 而我所施恩的人,往往都會在考試的時候相繼傳來小抄為報, 偶爾小抄太多,但是答案不同,也是很困擾.....   最瘋狂的時候是在國三, 一週要寫一篇作文,兩堂課要交出, 我往往花一堂課的時間把自己的文章好好寫,再用一堂課的時間幫三個人寫, 因為他們有交代不能寫太好,不然會被老師發現是我代筆。 可是那個時候的我,寫作文就和平常說話一樣, 一句話又急又長,而且又愛大驚小怪, 之前的國文老師很老,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,從不說破, 但是國三下學期臨時換了一個剛畢業的女老師, 才教沒一個月,就在課堂上把我們幾個都叫起來,惡狠狠地問:   「你們不要把我當成傻瓜,這幾篇文章的口氣一模一樣, 都沒有逗點,三兩句就一個驚嘆號,根本就是同一個人寫的, 說!是誰!?」   我還以為她要誇獎我文筆好,不然說我有道義也可以, 結果是把我罵了一頓,再告狀到導師那裡, 還好導師疼我,一邊笑一邊念了幾句,並期許我聯考時作文可以寫得又快又好, 再用藤條把那幾個男生打了幾下,才就算了....   這樣的訓練很好,果真高中聯考和大學聯考,我的作文分數都很高, 而且因為落筆快,因此也多出時間可以好好思考選擇題。 後來畢業後都在參加即席演講,準備三十分鐘,要有七分鐘的講稿內容, 這已經不是你說話故意說慢一點可以解決的, 幸好幸好有眾人給我的磨練,上台才不至於詞窮。   活到現在的歲數,也沒有人會叫我去比賽了, 當家庭主婦,我生活中唯一要坐下來好好思考的,只剩下寫部落格的文章, 而且題目還可以自訂,不必再滿嘴仁義道德。 現在更是深刻體會,落筆快真的好好喔~ 小孩會同時午睡的時間大概只有1~1.5個小時, 我必須在這段時間裡面把自己想寫的事情先寫好, 一定要快,這樣才有時間去別人家部落格看看最近有發生甚麼事, 如果我可以再快一點,就可以再繞去yahoo拍賣童裝區尋找好貨, 如果可以再更快更快呢?....倒也不用!那只會變成在網路上亂買東西而已....   所以,寫文章真的很好, 可以記錄自己的生活,可以見識別人的生活, 可以交朋友、可以換小抄、可以搏感情.... 這不只是好,簡直是太好了!
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創作者介紹
創作者 橘子色 的頭像
橘子色

百味人間

橘子色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6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