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年十二月底,沈小Q斷了母乳改喝起配方奶,
我的體重,就卡在一個很可怕的數字...........
 
因為產後一直餵母乳,我可以恣意狂吃而不單心體重,
加上baby上幼稚園,我總是騎著一台親子車載著她和阿Q往返於家裡和學校之間,
有時候她忘了帶書包、帶水壺,我得急急在學校大門鎖上前再幫她送來,
騎著腳踏車在路上飛奔,當天的運動量真的很足夠!
因為這兩大原因,讓我吃東西不太忌口,
總仗持著活動量大,絲毫不在意自己越來越驚人的食量........
 
到今年元旦連假,我就嚐到苦果了。
 
那陣子,不只是因為斷奶,就連我熱衷的腳踏車通勤生活,
也因為兩個小孩越來越大、腳踏車難控制,所以換了摩托車代步,
元旦連假過後,我很懊惱地跟紫萍貴惠說,那三天,我足足胖了三公斤....
 
對,就是去心之芳庭,還有去泰安汶水泡溫泉那幾天,
我其實沒有大吃大喝,但就以一天一公斤的速度增加體重。
整個一月,我都為了那三公斤困擾不已,
晚餐減量、多喝水、多喝綠茶....我嘗試的,多半還是懶人減肥法,
效果當然很有限,勉強瘦了一公斤,牛仔褲仍是緊緊勒住我的腰。
 
到了二月,我開始有點瘋狂了,
自己覺得自己很努力了,可是體重都沒有動靜,
農曆年緊接著又要到了,我用膝蓋想就知道又要多胖好幾公斤....
趕緊買了一堆蘋果,連皮帶肉一起吃,餓了就吃,晚餐前更要吃!
當我一邊啃著蘋果、一邊跟紫萍解釋我的減肥計劃時,
她老公忍不住大笑:
 
「這樣減肥是合理啦....可是小姐,妳的蘋果也太大顆了吧!」
 
嗯....30元的蘋果真的好大好香好好吃,這也是支持我繼續下去的動力呀.......
我仍嘴硬地辯解這個size沒有問題,我連皮一起吃,可以幫助消化....
 
「水果在空腹吃很容易轉化成脂肪喔.......」紫萍學營養,很專業地說。
 
可是我要住消化排宿便呀!不這樣吃,那要怎樣吃?
 
紫萍幽幽地告訴我:
 
「所以,我都只吃蘋果皮,把果肉留給我兒子吃.............」
 
當頭棒喝!
人家是這樣減肥的,難怪我永遠瘦不了。
 
農曆年前,我再接再厲訂了一整箱日本進口的富士蘋果,
size小很多,也比較不甜,
幫我買的人頻頻道歉,可是這就是我要的。
(減肥的人沒有資格吃什麼又香又甜的蘋果啦!)
分批帶回水里和斗南,過年就是不停吃蘋果,
可是當我想到紫萍只吃蘋果皮減肥的事,我總是一陣猶豫,
最後,還是吃到只剩下蘋果核。
年假結束回台中量體重,看到又攀升了一公斤,就很氣自己沒有吃蘋果皮的決心....
 
人束手無策,就會開始亂嘗試,
有人告訴我當陣子很紅的湯匙纖很有用,我開始搜尋資料,
(湯匙纖是什麼?就是熊海靈代理的減肥食品挨告那個啦.....)
鄰居告訴我康是美有在賣,而且前代言人郁芳都沒有復胖,
baby開學後,我帶著沈小Q騎車四處去找,
結果晚了一步,大概是法律糾紛的關係,藥妝店都下架了。
美玉也在減肥,告訴我她以前用過吃肉減肥法,一整天只吃肉,
年輕時這樣減,三天就瘦了三公斤,
過幾天我再打電話給她,問她這方法有沒有效,
她也難過地告訴我,人老了,這樣吃法到第二天她就吐了,沒辦法繼續下去...
年過三十,代謝開始變慢,
想到自己就要變成歐巴桑體型,連作夢都會哭.....
 
記得我從最後一家康是美出來後好沮喪,覺得自己就要永無止盡地胖下去了,
回家想了很久,歸納一下自己變胖的原因,想好好對證下藥,
雖然斷母奶對熱量影響很大,但這已經是不變的事實,
我應該以更積極的方式建立新的飲食和運動型態。
第二天,我去地下室牽出好久沒騎的親子腳踏車,
雖然仍是用摩托車帶baby上下學的,但回家就換騎腳踏車帶QQ去買菜,
Vita-Mix也再度出動,過年會胖就是因為大魚大肉,
所以我增加蔬菜水果量,慢慢來,總會把多出的脂肪代謝掉!
 
這段時間紫萍一直給我建議,有朋友學營養學還是很好用的!
我依照她的建議,晚餐減少澱粉攝取量,
這理論我原本就聽過,可是我白飯本來就吃的少,
這對我影響不大,所以不吃白飯對我來說,效果也不明顯;
四點以前不忌口,什麼都吃,想吃就吃,
她還送來許多小點心,讓我趁QQ午睡時想用北海道巧克力,
四點以後,我就很認真地計較起食物種類,淺嚐即止,
而且,大量喝水,讓肚子一直很撐。
 
依照這兩個原則,一開始,體重都沒什麼變動,
讓人很懊惱都這麼努力了,怎麼都沒有進展,
過了半個月,終於,覺得自己食量小很多,吃少不再那麼難熬,
比較有信心自己可以回到以前體重。
到上個週六開始,起床量體重時發現自己以每天半公斤的速度緩緩下降,
到今天是第五天,也就是瘦了2.5公斤,
好開心哪!已經在預告著大家:
「明天我就減肥成功了喔!」,還跑去市場買衣服犒賞自己。
 
這兩個半月,我經歷了暴肥又緩緩瘦身成功,
時時警惕自己情況不一樣了,不能再大吃大喝了,
有瘦回來,真是太好太好了。
 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橘子色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6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