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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必須先澄清
我、一點、都不愛賭!!

我從小就只有在過年的時候才會試試手氣
伙同我姐邀來兩個表姊 湊足四人開始玩大老二
可是我跟我姐手氣一向不好、又沒有任何牌技可言
每次過年打電話去表姊家時
都可以聽到另一端舅媽高分貝地笑道:「這麼急著要輸錢啊?」
.......

不過 這一切的一切
在我四年前去Las Vegas之後就改變了!
原來我的專長不是在贏大老二
而是Black Jack啦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
(註.二十一點)


我究竟在MGM裡贏多少錢?
其實正確數字我也忘了
大概將近五百塊美金吧!?
手氣旺地不得了 只能用"一直贏"來說明
不過贏來的錢來得快去得也快
很快地就換作NIKE球鞋、背包、雜七雜八的小玩意兒
以及這四年多來我最得意的回憶
回到台灣後 我又從賭徒變回安分守己的小人物
每年過年一樣被三個姐姐們輪流痛宰
結帳掏錢的時候都要抱著Robin哭訴:
「我真的很厲害、我在Las Vegas時真的很厲害、我只是不會玩大老二而已.....」
因為我這麼地念念不忘可愛的黑傑克
所以到洛杉磯的第二天 我們南下聖地牙哥
到印地安人開設的賭場來見識見識

我和Robin講好
就由他先帶小孩在房內玩 我會在baby想睡前離開牌桌回來
從baby吃飽到要睡覺前我一共有兩小時的時間
所以二話不說
換了籌碼就坐在牌桌開始廝殺

我玩的是很保守的
Robin已經交代過我 如果手氣不錯就盡量玩 沒有上限
可是我想到baby的教育費後膽子就變成只有米粒大
只敢十美金、十美金的玩
(我旁邊的老兄每一注都是300~500美金 資本之大呀....)
結束時我算了一下 以$100的本金賺到$35
跟Robin報告時我見到他眼裡在說:"妳不是很厲害嗎?怎麼只贏這麼一點?"
ㄘㄟˊ...........
手氣不夠好嘛.............
而且我只用了100塊錢就可以玩這麼久、這麼高興
還賺了$35可以請他喝咖啡(這也相當於台幣1000了耶!!)
瞧!這是多麼划算的一個遊戲呀!
還嫌我贏得少!?

這睌我們住在小舅家
吃了飯 梳洗完畢 看著"施主席的轟趴"笑到不行
才想到要拍照留作紀念而已
突然額頭背後開始冒冷汗......
『我的相機呢?』
Robin立刻到車上去找 白著臉回來
雖然大家見到Nicon D50都會覺得那是Robin的東西
但它可確確實實是我的寶貝
大家急急忙忙想辦法
表弟打電話回賭場去 證實了相機還在旅館房間裡才鬆一口氣
也決定好我們明天就再趕去聖地牙哥一趟再回San Jose
安下心來 就早早睡
明天有一大段路要走咧!

ps.兩個笨蛋把事情想的很簡單
這個"一大段路"讓我們開了十個半小時的車
幾乎要逛了加州的南北邊 差點沒哭出來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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