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月28日我要做一件很重要的事情, 這件事不是一般人有機會可以做,平凡如我,也很難再有第二次機會, 所以無論我有多麼害羞、和那麼一點點的死皮賴臉, 都要排除萬難參加........   我要去幫7-11店長重新裝潢後的新店剪綵。   四點是良辰吉時,我掐時間從三點開始打扮, 一邊換裝一邊上粉底,baby在旁邊大聲吶喊媽媽加油, 這時候,偏偏電話一通接一通, 我也很佩服自己,這種情況下,還可以一邊再跟著朋友哈啦...   最後一通電話是吱吱,我已經時間緊迫, 終於『羞澀』地告訴她,我不能再講下去了, 人家....人家要去剪綵了...............   「妳要剪綵?幫誰剪綵呀?」   「幫一家重新裝潢後的7-11簡綵啦...」   「妳....妳用什麼身分剪綵呀?...............」吱吱憋笑。   說真的,她真是太客氣了, 我知道她其實要說的是-----妳什麼資格去跟人家剪綵呀!!!     「我喔...大概是用『地方名媛』的身分去剪綵的吧。」   開玩笑,就算心裡很害羞,我的臉皮一樣如城牆般的厚實。   電話那邊,吱吱大概已經笑到跌在地上了, 我可以想像她笑到掉眼淚、笑到捶地板、笑到肚子痛一直打滾.... 可是時間緊迫,我幾乎掛下電話就拉著baby往外衝, 電梯一直不來,後來我們是從樓梯間一路往下跑, 匆匆把baby送去上課,我騎著摩托車飆到公館路, 拿下安全帽,把亂髮抓一抓, 裝作很優雅,走進7-11,微笑告訴大家:   「我是來剪綵的唷。」         當然,這優雅很快就破功了。 遇到世昌,我high到魚尾紋都出來了, 拖著淑菱女兒幫我們東拍西拍,拍得不亦樂乎, 然後最重要的剪綵工作,排隊三分鐘、剪下去只要一秒鐘, 我很努力地要把所有步驟深深刻在腦海, 可是這一切真的發生太快, 快到我都還來不及感嘆、感傷、詠嘆、竊笑、暗爽.... 更遑論是舉起手來跟相機比個YA, 主持人就已經拍手恭賀禮成,觀眾們一哄而散,去搶特賣品了。   然後,我悄悄地閃身, 躲到邊邊的柱子,捂著臉,忍不住, 大笑一場。       真的很有趣,也是很難得的經驗, 阿伯呀!謝謝你邀請我去呀! 大合照若有人問起穿紫色衣服的女人是誰, 記得記得,要說是『地方名媛』呀!  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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